專家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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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紀的節能消費觀念--建築能源護照

翁輝竹副教授

中原大學機械系

 


歐盟於2002年首度制訂《建築能源效率指令》(Energy Performance of Buildings Directive,EPBD),確立建築能耗的計算方式,並導入「建築能源護照」制度(Energy Performance Certificate,EPC),要求會員國於2009年前實施EPC,其背後所代表的是消耗較少的能源、負擔較低的費用。隨著EPC的實施,歐盟各國執行的成果大相逕庭,目前做的較好的國家,像是在房屋交易過程中參考建築能源護照的情形以法國最為落實,英國則設有建築能源護照資料庫,提供民眾進行查詢。歐盟於2013年發表《Energy performance certificates in buildings and their impact on transaction prices and rents in selected EU countries》報告,發現透過能源資訊的透明化與取得容易,建築能源護照正逐漸影響著房屋市場的走向,如今已是許多民眾認識節能房屋的第一步,這也讓能效表現佳的房屋取得更高的價格。

圖1 節能標章,圖片來源:節能標章全球資訊網http://www.energylabel.org.tw/ 。

 

在臺灣,已有「產品節能標章」,是由電源、愛心雙手,以及生生不息的火苗所組成(如圖1所示),該標誌代表產品的能源效率比國家認證標準高10-50%,用以倡導國人響應節能從生活中的點滴做起,而該標誌也正傳達省能、省錢,以及高效率產品之意涵。政府於2009年依「能源管理法」規定訂定國家「能源效率標示」(如圖2所示),標示的級數越低代表著能耗越低,也就是產品越節能。「能源效率標示」為強制性,所有能耗產品皆須標示,而「節能標章」為自發性,是由政府受理廠商自願性的申請,經審核確認符合標準後,授與廠商於產品張貼「節能標章」,目前已通過認證的有51種產品,包含電扇、除濕機、電冰箱及電視機等,共計306家品牌、 6683 款產品。由過去經驗,臺灣在節能獎勵與宣導部分,已於高效率產品補貼與使用能源器具節能標章制度有著良好的基礎,然而於低能耗建築補貼與出租或出售房屋具節能護照制度仍有相當大的努力空間。

圖2  能源效率標示,圖片來源:經濟部能源局能源效率分級標示管理系統https://ranking.energylabel.org.tw/。

 

新世紀的節能消費觀念中,對於選購房屋的依據,除了地址、坪數、價格、屋齡、格局,以及品質等因素外,更須加入使用期間所負擔的能源費用,才會是最完整的消費成本考量。建築的能效表現可視為品質指標的一環,同時也屬於建築設計開發之關鍵技術,政府可規定於房屋出租或出售等交易過程中須提供負擔房屋能源費用的資訊,並可搭配相關輔助配套措施,像是補助或鼓勵銀行貸款給能效表現較佳的房屋,亦或是協助提供友善且個人化的規劃服務,建議屋主如何改造最有利,例如換掉老舊設備、進行智慧節電、做好房舍隔熱,以及評估冷暖氣需求等。展望未來,政府除可藉由法規之訂定以逐年汰換老舊建築外,亦可藉由「建築能源護照」制度的推動,強化對低能耗建築的重視與要求,提高建築部門的能效表現,藉以凝聚市場的認同與誘因,促使企業投入資源於品質及技術的提昇,再創產業發展的新局面。再者,透過能源護照的推行,可建構國內低能耗的居住環境,引領社會大眾消費行為的改變,讓消費者優先選用節能房屋,如何因應節能趨勢並且做出有效的政策將考驗政府的決心與社會各界的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