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電廠大家講Ep1:在台灣的「公民電廠定義」
陽光伏特家/ 陳惠萍 共同創辦人
行政院能源及減碳辦公室/林子倫 副執行長
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吳心萍 資深主任
國際上的公民電廠是如何進行的呢?
林子倫副執行長:
參與及推動這個議題應該有10幾年了,剛好也與我的研究領域相關,包含公民參與、審議式民主、能源和氣候政策等等,在國際上不論是從研究或是實踐角度,公民電廠能夠發展起來主要也和當時的歷史背景有關。
從歐洲開始,當時公民審議的重要主題就是核電、能源轉型,1990年代、2000開始,歐洲開始發展再生能源,比台灣早了很多,當然也碰到土地議題、在地發展問題等。其實能源技術要發展除了技術可行之外,市場可行以及社會可行也是很重要的關鍵,或許技術已經成熟但是社會接受度還未跟上的時候,這樣的模式就未必能夠發展。
過去民眾可能只是能源的消費者,每天醒來打開燈就有電,與電力的關係一直都只有在開關這一端、一直有距離;但是可以轉化到歐洲經驗,民眾開始能夠參與到電的生產端,不再只是消費者而已,就組織來說也有社會企業、合作社…。
早期我也寫過一篇文章「雲德(Juhnde)模式」,是德國的生質能源村、對台灣而言也很有參考價值,透過成立合作社,民眾也能入股參與,成為100%的生質能源村;風電的部分則有丹麥的珊索島(Samsø)是100%的再生能源島,由離岸風電加上陸域風電慢慢組成;對比台灣普遍的狀況是民眾對於開發沒有信任,也不了解政策,可以由此為借鏡是民眾如果能參與其中,對於了解這個議題是有實質幫助的。
圖1 再生能源-陸域風力發電。
這幾年透過很多在地組織、企業團體推動,有越來越多人接觸到這個議題,是很大的進步,讓台灣民眾也能逐步接受,包括去年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也納入公民電廠,當然實務上還有很多問題需要解決、社會脈絡也不完全一樣,整體而言是往好的方向發展。
能源轉型白皮書中的公民電廠。
陳惠萍共同創辦人(Phoebe):
過去提到審議民主其實就是公民參與的概念,透過公民電廠我們都能夠成為電力的生產者,透過如此的角色翻轉,每個人都能選擇想要的能源。
從科技發展、能源轉型的脈絡中,除了技術端發展之外,也很需要社會層面的接受和參與。這幾年從政策面也有很多改變,當然也源自於民間有許多動能、由下而上的推動這件事情。公民電廠第一次被明確界定出定義,也被納入能源轉型白皮書,是個很重要的里程碑,請老師分享一下公民電廠被政策納入及增列到制度中,能夠有什麼更好的依循和發展呢?
圖2 能源轉型白皮書。
林子倫副執行長:
關於能源轉型白皮書從制定開始也是公民參與的方式,當年惠萍也有參與,並於2020年行政院核定通過。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去找來看,那當中對公民電廠的定義是這樣:
公民電廠依發起單位、民眾主導性高低、所有權分配以及收益規劃可有多元 組織形態(例如:股份有限公司、合作社、非營利組織、社會企業、設有代表 人或管理人之非法人團體等),惟須符合由民眾參與出資,且收益由參與者分 享,或回饋地方公共服務與公益用途。——能源轉型白皮書 p.63
公民電廠這個概念從歐洲進來,過去的歐洲的案例都以合作社形式為主,但其實在台灣落地發展之後,也有多元的組織型態,包含公司團體例如陽光伏特家、或是非營利組織如主婦聯盟等,民眾可以以出資的方式參與,從中也能有發電收益;歐洲主要為合作社形式當然也因為他的歷史脈絡,其實後來也有許多不同的模式,例如地方政府、能源業者加上民眾三方組成等等,合作社是重要成份但不是唯一的,也要參照各地的社會風氣,不需要拘泥於一種。
當然推動公民參與不是容易的事情,包含洪申翰委員、經濟部曾文生政務次長都很積極,也樂見再生能源條例中新的補助方案出現,藉此能夠有其他新的案例,讓台灣有更多合適的模式。
陳惠萍共同創辦人(Phoebe):
參照國際經驗有常見的組織型態,例如合作社、公民電力公司,相對於能源轉型走的比較前頭的國家,民眾的參與度是相對高的;以台灣來說,民眾可能對於躉售制度是不了解的、為什麼再生能源能有收益也是不理解的,說到太陽能可能會直觀聯想到可以用太陽能板燒熱水,大家對於太陽能的想像、認知是截然不同的,因此台灣也確實需要屬於自己的公民電廠發展和民間參與,我也認為這是很大的突破。
我們希望公民電廠在台灣能有多元的組織型態,核心重點有兩個:
- 由公民參與出資、且利益由參與人分配、共享
- 發電收益回歸公共、公益性質用途
過去台灣的公民電廠發展很辛苦,主要也是因為沒有可以依循的案例,也感謝子倫老師提到陽光伏特家用簡單的群眾出資模式,讓台灣的公民電廠有屬於自己的方式持續發展下去!
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
吳心萍主任:
在開始前先附和子倫老師所說的,公民電廠的發展不只是技術而已,社會制度、民眾的認知也都要一起跟上,這個模式才有可能落地生根發展起來。
首先先介紹主婦聯盟,前身可追溯到1987年新環境基金會環保主婦小組,兩年後成立基金會,當時台灣也發生鎘米事件、毒葡萄等重大食安事件,我們有一群有心的志工去推動了共同購買運動,進而成立了合作社。
圖1 關於主婦聯盟。
過去一直聚焦在綠色飲食、綠色運動、低碳生活等議題,其實能源也包含在低碳生活之中,可以回溯到30年前車諾比事件,(有興趣可以看HBO的迷你影集-核爆家園),在此事件之後,有許多女性前輩志工走上街頭,關心社會議題,以當時的時空背景而言是非常需要勇氣的。
30年之後-2019年,這一年完成了很多事
我們催生了台灣第一個以發綠能為主的合作社-綠電合作社,當中的志工也是當年走上街頭參與公共議題的前輩,實踐了30年前的諾言——要有更多乾淨能源的選擇;當年度也是我們和陽光伏特家完成第一個公民電廠專案——「台南擔仔1號」,參與者除了有合作社中的前輩、主婦聯盟的支持者,以自己小孩的名義出資參與太陽能板,也象徵著為下一代選擇乾淨能源。
圖2 擔仔一號及油桐三號。
我想這也是公民電廠和其他能源不一樣的地方,比起燃煤廠、燃氣廠,可能很難有共同參與的感覺;但是公民電廠讓民眾可以有很高度的參與感。
圖3 公民電廠結合公有屋頂-干豆好。
去年,我們和陽光伏特家又打造了一個首例,也就是結合將公民電廠結合公有屋頂的模式——「干豆好」。
過去其實也有發現有民眾想要參與公民電廠,無奈都市內的建物可能持有人較多,建物屋頂要蓋太陽能板有許多困難要克服;2019年我們便開始與市府溝通,推動公有屋頂裝設太陽能板時,是否也可以規劃納入市民參與的方式。
「干豆好」雖然位於關渡,台北的日照條件並不算好,但是即使是下雨天,發電量還是很給力,也因為「干豆好」就位於關渡國中的屋頂上,成為了能源教育非常好的教具之一,讓在地的居民、學生們可以近身看到太陽能電廠如何建置、構成、發電,興建完成後也舉辦「廠長見面會」讓大家看看完成後的電廠,加深個體與這個電廠的連結。
圖4 加深個體與電廠連結活動。
公民電廠的定義是?
對於主婦聯盟而言,公民電廠的意義是:民主、低碳、在地、教育。
在形態上也發展出合作社、集資平台、社區、公有屋頂等等,如果大家有興趣參與公民電廠,陽光伏特家是目前最熱門、也最簡單的參與方式;有些地區也由社區合作社或是管委會推行,以及剛剛子倫老師提到的市政府和能源公司一同組成。目前在臺北我們最想突破的是公有屋頂的參與,所以開創了「干豆好」這個專案,期望這樣的模式可以讓更多市民參與,在附近的社區參與公民電廠,甚至推廣到其他縣市。
圖5 公民電廠的定義。
陳惠萍共同創辦人(Phoebe):
在台北市區的案例也凸顯了公民電廠該有的公共性,應該有市民一起參與。太陽能板不只是對地球環境友善、也提供了穩定收益,不只是為自己打造被動收入,你也可以以此為家中小孩打造未來的一小桶金,或是由此持續幫助非營利組織有收入,特別是疫情期間更有感,因為降低了城市內的活動讓部分店家、組織收益大受影響,但是太陽有升起,太陽能板就能持續為你賺錢。
請子倫老師幫我們總結,從國家能源政策角度或是政府角度,希望民眾能了解公民電廠有它的價值及長處在,政府是否能積極扮演推廣的角色?
政策如何推動公民電廠
林子倫副執行長:
政策確實是關鍵的存在,不管是過去的FIT或是到最近的補助,對於公民電廠有額外加乘等等,確實目前的政策是更積極在推動再生能源。
地方政府當然也是關鍵,中央可能有提出大方向政策,但是關鍵執行也是仰賴地方政府如何推動。過去可能比較仰賴PV-ESCO 模式,以推行量能來說確實比較快,但是就少了公民參與的性質、與在地連結也比較弱,社區民眾是相對無感的;公民電廠的價值便在於民眾參與能夠讓社區更加凝聚。
未來的重點在於減碳,但是離生活實踐其實都還差得很遠,這樣的參與模式因為能提供一些經濟誘因,在電價較高的國家就有足夠的動能讓民眾參與,台灣因為電價偏低,所以效果發揮的比較慢;但是未來如果開始施行「碳價」,那麼公民電廠的經濟價值就會更被凸顯。PV-ESCO 模式當然有很多好的地方,很多能源業者也是努力在執行,如果能找到提升民眾意識和佈建速度的平衡也會是很好的方向。
線上提問
Q:對談中不斷提及結合公民參與的概念,目前學術界有無支撐公民電廠與公民參與或審議民主的研究?
林子倫副執行長:
在過去的研究報告中,大部份看到的都是歐洲國家例如英國、德國、丹麥等,美國相對於歐洲的發展晚了約10年,以及對照歐洲的合作社模式,美國多數的案例都是以公司的組織型態在進行。
以英文來說是Community Renewable,台灣較常稱為公民電廠(citizen power plants),內含了社區的概念但不限於地理上的社區,也包含心理上的;特別是這5年來,相關的文獻案例也變得更多,當然也有遭遇許多挑戰和質疑,例如佈建的量能以及資金等,背後的政策、財政金融等如何支持也是推行的關鍵。
Q:請問公民電廠在切入公部門屋頂遇到的最大阻力是什麼?公民電廠目前遇到最大的阻礙是什麼
吳心萍主任:
阻礙很多,但是大分為兩個方向。
一、結構面:
如同子倫老師提及的金融問題,銀行通常對於公民電廠模式並不熟悉,再評估是否可以借貸時,會被放在一般的企業角度一起評估,但是銀行在評比時,會需要和股東交代。會建議金管單位、或是銀行業者可以用另一種角度觀看公民電廠,這個模式的價值並不只有收益,更多的是對於社會發展的意義以及社區參與,特別是近幾年銀行也開始重視ESG投資的面相,若是以ESG角度評估,公民電廠的價值更是雙贏。
二、社會面:
當我們進入社區要推廣公民電廠時,遇到最多的是民眾對於太陽能這個產品的誤解,例如說「太陽能板裡面有毒水會污染」、「裝了太陽能板鳥飛過去會被燒死」、「太陽能板會的反射光會直射進屋內造成光害」…。
民眾可能因為媒體誇大負面訊息報導而被誤導,藉由更多在社區內的電廠,可以讓民眾近身接觸太陽能板,從原料製成到一個成品,希望能藉此排解錯誤的訊息。
Q:公民電廠所提供的電力來得及因應能源轉型嗎?退役的太陽能板將會如何處置,是否也成為污染源?
陳惠萍共同創辦人(Phoebe):
過去台灣在回收的流程並不完善,是因為我們做的太陽能太少,但是這幾年也都有完善的機制。太陽能板回收我們視為太陽能產業鍊的最後一步,也是被認為還有很多發展空間的產業;目前我們的專案都有納入模組回收廢的項目,就是在保障太陽能從佈建開始,就要考慮到退役的成本;拆解太陽能板的構成不外乎鋁框、支架、面板玻璃、以及輸電線等材料,相信台灣的回收技術必定能找出最永續循環的回收模式。
Q:目前公民電廠似乎以屋頂太陽能為主,是因為成本門檻較低嗎?請問其他綠能如風力、生質能公民電廠在台灣發展的情況?
陳惠萍共同創辦人(Phoebe):
大眾都會期待再生能源能夠有更多發電比例,從太陽能開始是因為太陽能是最容易進入社區的模式。我們不一定會住在風機旁邊、地熱場旁邊或是水庫旁邊,但是我們一定會住在房子裡,只有房屋就有屋頂能裝設太陽能板!陽光伏特家當然也排出其他能源的可能性,我們也期待未來公民電廠能發展出更多元的形式。